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南山区2022年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赁社会物业租金补贴项目操作规程

申报已结束南山区2022年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赁社会物业租金补贴项目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2-03-28 浏览量:155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3-28/2022-04-3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南山区2022年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赁社会物业租金补贴项目操作规程


  依据《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租赁南山区社会物业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并依法纳税和缴交社保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其所在区域分档次予以租金补贴。每家企业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户个体工商户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申报条件

  租赁社会物业的,须同时满足以下第1、2、4项的条件或第1、3、4项的条件:

  1.2022年1月31日前在南山区注册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认定,按照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应有实际纳税或者缴交社保。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期间有实际纳税。

  3.期间有以企业名义或实际经营者名义缴交社保。

  4.同一地址原则上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但同一地址有多家实际经营企业也可分别申请。


  三、补贴标准

  1.在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小微企业房租补贴1万元,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5000元。

  2.非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小微企业房租补贴5000元;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2500元。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身份证。

  4.房屋租赁合同。

  5.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或2022年已发生的纳税证明或2022年2月份缴纳的社保证明。


  五、审核程序

  (一)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sfms.szns.gov.cn/egrantweb/),网上提交资料,或关注“圳智慧i南山”微信公众号申请;

  (二)社区工作站初审 街道办企业服务部门复审 街道办事处审批;

  (三)审核通过后将以汇款转账、微信支付等形式发放资金。


  六、受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