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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已发布,现将有关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深圳经济特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双改”示范的重大历史机遇,大力推进盐田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兴盐”“创新驱动”战略,全力打造“湾区核心枢纽、品质发展标杆”,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区政府决策部署,我区系统梳理了现行的产业政策,参考借鉴深圳市及各区和其他地区的产业政策,立足发展实际,聚焦扶持重点,从引增量、提存量、优环境等方面做出政策考量,集中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产业资金的作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近期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区政府认为非常有必要对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政策进行系统重构,聚集扶持重点,紧跟发展形势,尽快整合出台我区新的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政策。
二、形成过程
2021年下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区开展了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政策的梳理及修订工作。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我区在梳理现有产业发展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综合前期工作基础,起草了《扶持办法(初稿)》。此后,李强强副区长率领各相关部门多次专题研究,胡朝阳常务副区长、曾红英部长、曾坚朋常委等区领导也多次听取汇报并给予指导意见。
2022年1月21日和2月18日,邓飞波区长两次主持召开区产业发展资金政策研究会,逐条研究政策条款。同时,李强强副区长又多次组织会议,听取进展汇报,研究具体修订工作,并于2022年1月30日至3月2日通过区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对所提意见充分研究吸纳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和健康审查后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进一步完善后由区政府党组报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3月27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扶持办法》。
三、政策制定的主要考虑
(一)突出精准
政策条款不追求大而全,聚焦精而准,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大平台、重点环节的扶持,如总部型、创新型、开放型、服务型等“四型”经济和“5+3+1”现代产业体系,更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讲求实效
既突出招商引资形成的增量企业,也涵盖扎根盐田本地的存量企业;即聚焦具有优势地位的龙头骨干企业,也着眼具有高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企业和中小企业;既注重营业收入、税收等核心经济指标增长,也鼓励产业、行业和企业进行业态创新和加大研发投入,更好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空间支撑,提升产业政策实效。
(三)加强统筹
统一文字表述,统筹协调扶持标准,统一解释说明,开门见山、单刀直入制定政策,精简条款,简化流程,减少裁量权,加强各条款间的协调,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
四、政策架构及主要内容
新政策大幅精简,将原有的招商引资、总部经济、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生命健康、全域旅游、节能减排等政策进行整合,共有8章62条,包括总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低碳绿色转型、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重点产业和附则等章节。
第一章总则阐述本办法制定的背景、目标和原则等内容,第八章附则阐述申请受理部门、条款解释部门及扶持金额限制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七章为具体政策条款,形成以五个章节共性条款为横向维度、以第七章重点产业特色条款为纵向维度的产业政策矩阵。
横向维度:包含第二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第三章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第四章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第五章促进低碳绿色转型和第六章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共26条,为企业提供从注册落户到发展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扶持,覆盖落户支持、创新资助、金融服务、低碳转型、产业集聚等各项支撑。
纵向维度:包含第七章培育壮大重点产业的5个小节,覆盖从传统优势产业到“5+3+1”现代产业体系的各个行业。根据航运物流引领海洋经济产业、电子商务和现代时尚产业、文旅消费和数字创意产业、大健康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未来产业等行业特点,创设29条特色条款,专注推动行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