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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一、编制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
二、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现代时尚、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区块链及元宇宙、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申报主体须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一)“生物医药产业支持”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支持”“区块链及元宇宙产业支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支持”“量子信息产业支持”“类脑智能产业支持”“生物医药-生产许可认证支持”“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生物医药-研发服务机构支持”“生物医药-药品及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支持”“生物医药-重大技术攻关支持”“生物医药-高端创新医疗器械支持”“新能源-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新能源-储能项目支持”“新能源-光储直柔项目支持”“新能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新能源-高标准绿色建筑支持”“新能源-绿色低碳项目支持”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数字创意企业、现代时尚企业优先申请《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支持项目,以上政策未覆盖项目可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代时尚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中申请。
(四)同一企业、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企业同一项目已获福田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五)对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产业政策不予支持。
(六)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入园证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咨询电话: 0755-82918333-2611。
(七)本措施支持政策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限制,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八)其他限制和除外情形按照《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上传材料扫描件,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所需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每一页盖章),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无审批状态即时更新功能,企业填报完毕后不用等网上审核即可到窗口交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企业简介包含以下内容(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营收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三)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走访调研和向第三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要求申请方补充材料,申请方应予以配合。
(四)产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的原则框架内微调当年受理种类、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应按最新公布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五)申请企业须同意产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接受产业主管部门的上门调研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核(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项目预算总投资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等)。
(六)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产业支持项目中,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
(七)凡未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应在申请之前向区统计局信息化部办理统计登记(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5楼,电话:82918333-2521)。
六、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地铁2号线岗厦北站B出口)。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类别支持项目联系电话
| 类别 | 支持项目 | 联系电话 |
1 |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支持 | 招商引资项目新落户支持 | 82918474 |
2 | 产业空间支持 | ||
3 | 支持核心技术攻关配套 | ||
4 | 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 ||
5 | 技术标准制定支持 | ||
6 | 企业成长支持 | ||
7 | EDA软件支持 | ||
8 | IP工具支持 | ||
9 | 测试验证支持 | ||
10 | 企业流片支持 | ||
11 | 芯片推广应用支持 | ||
12 | 设计工具首版次支持 | ||
13 | 企业互惠支持 | ||
14 |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 ||
16 | 生物医药产业支持 | 招商引资项目新落户支持 | 82918474 |
17 | 产业空间支持 | ||
18 | 新药临床试验支持 | ||
19 | 一致性评价研究和仿制药开发支持 | ||
20 | 药品上市许可支持 | ||
21 | 药品及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支持 | ||
22 | 重大技术攻关支持 | ||
23 | 生产许可认证支持 | ||
24 | 医疗器械注册证支持 | ||
25 | 高端创新医疗器械支持 | ||
26 |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 ||
27 | 研发服务机构支持 | ||
28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支持 | 招商引资项目新落户支持 | 82976207 |
29 | 产业空间支持 | ||
30 | 新增入库支持 | ||
31 | 企业成长支持 | ||
32 | 首版次产品支持 | ||
33 | 资质认证支持 | ||
34 | 新能源产业支持 |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 82724991 |
35 | 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 | ||
36 |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支持 | ||
37 | 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 | ||
38 | 储能项目支持 | ||
39 | 光储直柔项目支持 | ||
40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 | ||
41 | 高标准绿色建筑支持 | ||
42 | 绿色低碳项目支持 | ||
43 | 企业影响力支持 | ||
44 | 企业服务平台支持 | ||
45 | 数字化转型支持 | ||
46 | 并购重组支持 | ||
47 | 融资担保支持 | ||
48 | 风险补偿支持 | ||
49 | 产业空间支持 | ||
50 | 智能终端产业支持 | 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 82918333-2636 |
51 | 创新载体支持 | ||
52 | 检测认证支持 | ||
53 | 标准体系建设支持 | ||
54 | 品牌推广支持 | ||
55 | 活动推广支持 | ||
56 | 智能机器人产业支持 | 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 82918333-2636 |
57 | 创新载体支持 | ||
58 | 产品/部件检测认证支持 | ||
59 | 标准体系建设支持 | ||
60 | 创新应用示范支持 | ||
61 | 活动推广支持 | ||
62 | 现代时尚产业支持 | 湾区时尚总部基地社会物业空间协同支持 | 83073623 |
63 | 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 ||
64 | 经营拓展支持 | ||
65 | 时尚设计获奖支持 | ||
66 | 数字创意产业支持 | 数字文化行业发展支持 | |
67 | 直播行业发展支持 | ||
68 | 影视动漫演艺行业发展支持 | ||
69 | 区块链及元宇宙产业支持 | 技术标准制定支持 | 82913609 |
70 | 区块链应用示范支持 | 83678350 | |
71 | 元宇宙示范性场景应用支持 | 82913609 | |
72 | 元宇宙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 ||
73 | 元宇宙底层技术发展支持 | ||
74 | 量子信息产业支持 | 量子信息成果产业化支持 | 83678350 |
75 | 量子信息应用示范支持 | ||
76 | 类脑智能产业支持 | 芯片推广应用支持 | 82976207 |
77 | 测试验证支持 | ||
78 | 类脑智能应用示范支持 |
备注: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福田区统计局业务请咨询所属街道办统计工作站。
七、支持项目和申报材料
第三条 招商引资支持
(一)落户支持
项目说明:新落户福田区的企业(机构),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规划导向,依据规模和贡献等条件,给予落户支持、办公用房、场地装修、人才安置、落户直通车等,合计最高1亿元支持。具体按《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实施。
(二)招商合作机构支持
项目说明:对经区政府认可的招商合作机构,按条件给予招商合作机构支持,最高50万元/年。为福田区有效引进目标企业(机构)的机构或个人,按条件给予引进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最高500万元/年。具体按《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实施。
第四条 总部企业支持
(一)总部认定支持
项目说明:首次认定福田区总部企业,可依条件给予认定支持,最高500万元。总部企业认定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二)总部用地支持
项目说明: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据《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福田区总部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以及当年公布的遴选方案申请总部用地支持。
第五条 城市更新支持
项目说明:在旧工业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经营场所搬迁的企业,挪至其他社会物业经营的,按上年度综合贡献依条件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市更新片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第六条 企业上市支持
(一)上市支持
项目说明:对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采取红筹和结构性合约架构上市、新三板成功挂牌、完成上市辅导、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企业分拆上市适用企业上市支持政策。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二)融资风险补偿
项目说明:鼓励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梯队企业信贷融资支持,依条件进行有限风险补偿,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第七条 产业人才支持
项目说明: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可申请福田英才荟人才支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生实习基地支持、境外人才个税支持、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成长型经营管理人才支持等,具体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福发〔2021〕10号)及当年公布的申请指南执行。
第八条 产业人才住房支持
项目说明:对符合产业人才住房支持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按照综合贡献、人才数量等条件,给予产业人才住房配租或租房支持。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第九条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
(一)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支持
1.招商引资项目新落户支持
项目说明:对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落户企业,自落户之日起12个月内营收达到1亿元(含)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在10%以上,三年累计支持最高2500万元。
新落户支持企业指上年度1月1日后新迁入或新设立在福田区的企业,不包括近五年注册地迁出福田并于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同一企业只能申请“营收”和“研发投入”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与主管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或监管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落户后连续12个月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2.产业空间支持
(1)政府产业用房支持
项目说明:新落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租赁现有政府产业用房,上年度营收总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支持面积最高6000平方米。(本项目不在系统内申报)。
(2)社会产业空间支持
项目说明:新落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租赁社会物业自用,上年度营收达到1亿元(含)或研发投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按实际租赁价格的50%为基准价予以租金补贴,同时租金价格与市场评估价的差价不超过10%,给予每年最高800万元租赁支持,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租赁协议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上年度全年房租缴纳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注:本项政策需按年度事后申请。产业空间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注:产业空间支持的新落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指上年度1月1日后新迁入或新设立在福田区的企业,不包括近五年注册地迁出福田并于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产业空间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已申请福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任一分项产业用房支持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支持。享受政府租金支持的企业,所租物业只能自用,不得转租,租赁给关联企业、合作企业的行为视为转租行为。
3.支持核心技术攻关配套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建设核心技术攻关载体”和“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按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建设核心技术攻关载体”和“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进账单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项目说明:对在福田区从事EDA软件开发、IP工具开发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按上年度研发投入最高20%,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
本条款与《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R&D投入支持”可叠加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设计工具研发的知识产权 (例如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技术标准制定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中“标准制定、修订”类项目支持,主要内容为集成电路、EDA软件及IP工具领域的技术标准,按企业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进账单等)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企业成长支持
项目说明:集成电路设计及设计工具开发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0.5亿元的,经专项审计后,分档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2021年财务利润表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EDA软件支持
项目说明:对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并实际在福田区开展办公研发的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按照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购买实际发生费用,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20%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上年度EDA购买合同(包括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2021年财务利润表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8.IP工具支持
项目说明:对企业购买IP服务(来源于IP提供商、EDA供应商或者代工厂IP模块)开展制程65nm(含)以下中高端芯片研发,经专项审计后,按照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购买实际发生费用,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20%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上年度实际购买IP费用的合同(包括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芯片研发项目IP使用情况说明(须包括工艺制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9.测试验证支持
项目说明:对企业开展工程样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经专项审计后,按上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补贴。同一企业仅支持1个项目。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上年度实际购买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0.企业流片支持
项目说明:
(1)对于使用多项目晶圆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按上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总额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2)对于首次完成全掩膜(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费、加工费等)工程产品流片的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根据工艺制程按上年度流片实际发生费用最高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同一企业仅支持1个项目。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上年度实际购买MPW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申请第(1)项提供)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上年度首次流片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申请第(2)项提供)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1.芯片推广应用支持
项目说明:对于企业上年度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且单款芯片产品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经专项审计后,按当年销售金额最高10%给予奖励,单款芯片产品年度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同一企业仅支持1个项目。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自主研发情况(须包含自研芯片使用的自主知识产权、版图设计专利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上年度单款芯片销售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2.设计工具首版次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项目支持的EDA软件或IP工具开发企业,按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项目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进账单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3.企业互惠支持
项目说明:对区内非关联集成电路企业采购服务或产品,用于企业研发、制造产品和生产性服务的,单次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订单,经专项审计后,按实际采购发票额最高30%予以补贴,补贴额度年度最高5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相关采购文件或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扫描件) |
6 | 相关发票和资金进账单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对经认定,重点服务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经专项审计后,按科研与检测设备、EDA软件、IP工具购置等建设投资费用2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申报单位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上年度科研与检测设备、EDA软件、IP工具购置等实际建设投资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二)生物医药产业支持
1.招商引资项目新落户支持
项目说明:对生物医药新落户企业,自落户之日起12个月内营收达到1亿元(含)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在10%以上,三年累计支持最高2500万元。
新落户支持企业指上年度1月1日后新迁入或新设立,税务登记、注册、纳统在福田区的企业,不包括近五年注册地迁出福田并于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传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称需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与主管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或监管协议 | 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含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 复印件(盖章) | |
4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落户后连续12个月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2.产业空间支持
(1)政府产业用房支持
项目说明:新落户生物医药企业租赁现有政府产业用房,上年度营收总额达到8000万元(含)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1600万元(含)以上,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支持面积最高6000平方米。(本项目不在系统内申报)。
(2)社会产业空间支持
项目说明:新落户生物医药企业租赁社会物业自用,上年度营收达到8000万元(含)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1600万元(含)以上,按实际租赁价格的50%为基准价予以租金补贴,同时租金价格与市场评估价的差价不超过10%,给予每年最高800万元租赁支持,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租赁协议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上年度全年房租缴纳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注:本项政策需按年度事后申请。产业空间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注:产业空间支持的新落户生物医药企业指上年度1月1日后新迁入或新设立在福田区的企业,不包括近五年注册地迁出福田并于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产业空间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已申请福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任一分项产业用房支持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支持。享受政府租金支持的企业,所租物业只能自用,不得转租,租赁给关联企业、合作企业的行为视为转租行为。
3.新药临床试验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取得1、2 类新药I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取得3 类新药I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上年度取得1、2类新药Ⅱ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支持;取得3类新药Ⅱ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企业,给予最高75万元支持。对上年度取得1、2类新药Ⅲ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企业年度累计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最高3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企业的临床试验方案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企业与医院签署的临床试验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8 | 临床试验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9 | 医院出具的伦理批件、临床总结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0 | 委托CRO研究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企业须同时提供CRO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要求产生的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1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一致性评价研究和仿制药开发支持
项目说明:积极引导有能力的生物医药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或进行仿制药研发,对于上年度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致性评价审评,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单品种给予支持150万元,委托区内公共服务平台研发而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额外支持接受委托的公共服务平台50万元。企业年度累计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最高3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委托研发的需提供委托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药品上市许可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取得药品注册证的区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每个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在本地完成研发并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每个产品支持1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注册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药品及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注册在福田区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委托无投资关系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生产服务的,给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最高100万元支持。
对上年度注册在福田区的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委托无投资关系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生产服务的,给予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最高100万元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委托无投资关系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生产服务的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重大技术攻关支持
项目说明:对突破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药物、多肽药物及酶工程、AI药物研发芯片等核心技术的企业,按照《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资金给予50%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支持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8.生产许可认证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医疗器械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9.医疗器械注册证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企业,每个品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企业年度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最高4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国家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0.高端创新医疗器械支持
项目说明:对进入国家、广东省涉及植介入类设备、高端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设备和试剂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年度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最高4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国家、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特别审查程序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加快建设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与标准研究平台、生物医药安全评价中心、药物及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引进基础研发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全链条专业服务平台等生物医药重大产业公共平台,支持药物筛选、成药性评价、GLP实验室、实验动物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新药报批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获得《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建设国家科技和产业创新平台支持、布局和提升省市级重大产业服务平台的给予20%配套,省、市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国家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支持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12.研发服务机构支持
项目说明:(1)对上年度在福田区新设立的CRO(合同研究机构)等研发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支持;
(2)对研发服务机构与其无投资关系的企业提供服务的,按上年度实现服务金额的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与无投资关系的企业提供服务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服务金额)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三)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支持
1.招商引资项目新落户支持
项目说明:
(1)对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新落户企业,自落户之日起12个月内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亿元(含本数)以上,且落户当年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0%和15%以上(含本数)的,根据其营业收入情况给予最高250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
(2)对人工智能新落户企业,自落户之日起12个月内营业收入总额5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总额1000万元以上,根据其研发投入情况予以支持。第二、三年参照该项政策支持,三年累计最高支持2500万元(已获得《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R&D投入支持】的企业不重复支持)。
注:新落户企业指上年度1月1日后新迁入或新设立,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企业,不包括近五年注册登记地迁出福田区并于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传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称需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运营情况介绍(含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等信息) | 原件(盖章) | |
3 | 与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或监管协议 | 复印件(盖章) | |
4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营业执照等) | 复印件(盖章) |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落户后连续12个月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7 | 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复印件(盖章) | |
8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注:新迁入福田的企业(机构),需要将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变更至福田之后方能申请。人工智能企业需经福田区备案认定方可申请人工智能相关政策支持(下同),具体可参考《福田区新一代人工智能企业认定备案评审方案(试行)》。(http://www.szft.gov.cn/bmxx/qkjj/tzgg/content/post_9280451.html)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产业空间支持
(1)政府产业用房支持
项目说明:
①新落户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租赁政府产业用房,自落户之日起12个月内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亿元(含本数)以上,且落户当年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0%和15%以上(含本数)的,可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
②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租赁政府产业用房,可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备注
1福田区产业用房支持申请表打印(盖章)申报材料需全部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套,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用房支持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套,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运营情况介绍(含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等信息)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营业执照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或落户后连续12个月)纳税证明、完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6 | 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复印件(盖章) | |
7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2)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项目说明:新落户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租赁福田区社会物业自用,自落户之日起12个月内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亿元(含本数)以上,且落户当年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0%和15%以上(含本数)的,按其营收贡献分档,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租赁支持,且不超过其当年实际租赁费用,连续支持三年。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传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称需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与福田区主管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或监管协议 | 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运营情况介绍(含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等信息) | 原件(盖章) | |
4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营业执照等) | 复印件(盖章) |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或落户后连续12个月)纳税证明、完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6 | 房屋租赁合同、连续12个月的租赁发票 | 复印件(盖章) | |
7 | 租金明细汇总表 | 打印(盖章) | |
8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9 | 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复印件(盖章) | |
10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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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需按年度事后申请。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注:产业空间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
3.新增入库支持
项目说明:本年度首次被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按本年度营收贡献分档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支持,用于支持为公司经营增长作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具体参照《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增入库支持】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4.企业成长支持
项目说明:对已纳入福田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统计库的企业,按本年度营收贡献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用于支持为公司经营增长作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具体参照《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高成长支持】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5.首版次产品支持
项目说明:上年度获得深圳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支持的产品,按其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20%予以配套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传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称需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运营情况介绍(含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资助项目介绍等信息)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
3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营业执照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完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
5 | 获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支持的通知书或相关文件;获得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进账单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
7 | 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复印件(盖章) | |
8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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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质认证支持
项目说明:获得以下资质认证的企业可累计申报资质认证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事项按申报的最高资质等级给予支持,后续资质等级升级的,按差额部分给予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1)上年度通过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5级(杰出级)、4级(优秀级)、3级(良好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支持。
(2)上年度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4级、3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支持。
(3)上年度通过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认证(ISO20000)、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支持。
备注:
(1)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5、4、3级:以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等级证书为准。
(2)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4级、3级:以CMMI研究院(CMMI Institute)颁发的等级证书为准。
(3)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认证(ISO20000)、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分别以中国管理体系认证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官方可查询的认证证书为准。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传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称需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运营情况介绍(含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等信息)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
3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营业执照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完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
5 | 官方颁发的等级证书或认证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
7 | 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复印件(盖章) | |
8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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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能源产业支持
1.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项目说明:
(1)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国家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以及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等,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国家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10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
(2)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广东省立项的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揭榜制的重大科技项目、软科学项目、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以及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奖励的项目等,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70%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3)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深圳市立项的孔雀计划技术创新资助项目、技术攻关项目、基础研究项目、软科学项目、技术开发项目、创业资助项目、深港创新圈项目、深港交流合作项目、国际合作研究开发项目,以及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深圳赛区)奖励的项目等,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200万元。
(4)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及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的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奖励通知的证明文件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7 | 获得国家、省、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进账单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可重复申请同类支持,并按照“从高不就低”原则给予支持。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11月15日(含)后,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工程奖励资金的企业。
(2)获得市“三首”工程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获得市级“三首”工程的证明材料 (通知公告、公布名单等) | 打印(盖章) |
7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可重复申请同类支持,并按照“从高不就低”原则给予支持。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支持
项目说明:
(1)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资助的项目,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国家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200万元。
(2)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资助的项目,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150万元。
(3)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深圳市科创委“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的项目,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
(4)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获得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7 | 获得国家、省、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进账单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可重复申请同类支持,并按照“从高不就低”原则给予支持。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4.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2)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3)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应达到先进水平,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最新标准,即单晶硅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0.1%;多晶硅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8.9%;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3%、16%、15%、15%。
(4)具备组串故障检测功能,优选支持组件级故障检测及定位。
(5)具备直流拉弧智能检测与快速关断(AFCI)功能,优选支持0.5秒快速关断。
(6)具备光伏组件PID(电势诱导衰减)修复功能,提升发电效率。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福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申请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含购买福田区节能超市(低碳超市)相关技术及产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8 | 电网企业提供的并网电量回执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区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企业应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及现场考察条件。
项目实际投入中包含采购福田区节能超市(低碳超市)中的产品、技术、服务所支出的部分,依据提交的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核算节能超市(低碳超市)采购额比例,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支持标准最低按照政策列明的50%进行计算。
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5.储能项目支持
(1)鼓励在我区开展高安全、高可靠、长寿命的储能项目建设,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5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②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③项目采用的储能系统应达到先进水平,包括电芯化学体系为磷酸铁锂材料体系,单体电芯容量不低于280安时,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需具备完善的电芯级、模组级、电池簇级和系统级的四级主、被动安全设计;需具备电池簇级自动均衡、故障定位与隔离和SOC智能运维设计;储能变流器需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模块化更换;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能够实现储能安全状态感知、诊断和预警。
④用户储能系统保护的配建及整定应与电网侧保护相适应,与电网侧重合闸策略相配合。
⑤用户储能系统应配建防孤岛和逆功保护装置,防孤岛保护应与电网侧线路保护相配合,配建的逆功保护设备,当检测到逆向电流超过额定输出的5%时,储能设备应在0.5s-2s内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⑥用户储能系统的智能并离网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的规程和规定。
⑦储能系统应以单点方式接入配电网。接有储能系统的低压配电台区,不能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
⑧用户厂区内的储能系统与电网电源不得同杆架设,储能系统供电线路与供电企业线路有交叉跨越时,不得使用裸导电体。
⑨严禁用户擅自变更储能系统使用地点,使用移动式储能设备在同一用户内以流动等方式给用电设备提供临时、备用电源时,在接入点必须安装有智能并离网器。
⑩储能系统并网点应安装经鉴定合格的具有四象限计量功能的电能表、互感器,计量充放电电能量。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电网企业出具的《储能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含购买福田区节能超市(低碳超市)相关技术及产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8 | 福田区储能项目补贴申请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9 | 电网企业提供的并网电量回执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2)对冰蓄冷、水蓄冷等其他储能项目,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②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③冷水机组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④蓄冷率达到32%-35%.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含购买福田节能超市(低碳超市)相关技术及产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区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企业应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及现场考察条件。
项目实际投入中包含采购福田区节能超市(低碳超市)中的产品、技术、服务所支出的部分,依据提交的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核算节能超市(低碳超市)采购额比例,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支持标准最低按照政策列明的50%进行计算。
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6.光储直柔项目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2)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3)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应达到先进水平,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最新标准,即单晶硅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0.1%;多晶硅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8.9%;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3%、16%、15%、15%。
(4)具备组串故障检测功能,优选支持组件级故障检测及定位。
(5)具备直流拉弧智能检测与快速关断(AFCI)功能,优选支持0.5秒快速关断。
(6)具备光伏组件PID(电势诱导衰减)修复功能,提升发电效率。
(7)项目采用的储能系统应达到先进水平,包括电芯化学体系为磷酸铁锂材料体系,单体电芯容量不低于280安时,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需具备完善的电芯级、模组级、电池簇级和系统级的四级主、被动安全设计;需具备电池簇级自动均衡、故障定位与隔离和SOC智能运维设计;储能变流器需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模块化更换;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能够实现储能安全状态感知、诊断和预警。
(8)用户储能系统保护的配建及整定应与电网侧保护相适应,与电网侧重合闸策略相配合。
(9)用户储能系统应配建防孤岛和逆功保护装置,防孤岛保护应与电网侧线路保护相配合,配建的逆功保护设备,当检测到逆向电流超过额定输出的5%时,储能设备应在0.5s-2s内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10)用户储能系统的智能并离网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的规程和规定。
(11)储能系统应以单点方式接入配电网。接有储能系统的低压配电台区,不能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
(12)用户厂区内的储能系统与电网电源不得同杆架设,储能系统供电线路与供电企业线路有交叉跨越时,不得使用裸导电体。
(13)严禁用户擅自变更储能系统使用地点,使用移动式储能设备在同一用户内以流动等方式给用电设备提供临时、备用电源时,在接入点必须安装有智能并离网器。
(14)储能系统并网点应安装经鉴定合格的具有四象限计量功能的电能表、互感器,计量充放电电能量。
(15)项目直流负载额定功率/总负载额定功率≥10%。直流负载额定功率是指系统中所有由直流电驱动的负载,如直流暖通、直流充电桩、直流照明、直流储能系统(充电阶段为负载)的额定功率之和;总负载额定功率是指系统中接入的所有负载的额定功率之和。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福田区光储直柔项目补贴申请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含购买福田节能超市(低碳超市)相关技术及产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8 | 电网企业提供的并网电量回执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区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企业应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及现场考察条件。
项目实际投入中包含采购福田区节能超市(低碳超市)中的产品、技术、服务所支出的部分,依据提交的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核算节能超市(低碳超市)采购额比例,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支持标准最低按照政策列明的50%进行计算。
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7.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
(1)在我区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结合项目节能减碳量及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①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②项目在近2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已验收并投入使用,且达到节能减碳目标。
③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项目节能减碳成效报告和证明材料,如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电费单、水费单,服务合同和服务对象评价等,至少1项 | 报告交原件,其它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含购买福田节能超市(低碳超市)相关技术及产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项目实际投入中包含采购福田区节能超市(低碳超市)中的产品、技术、服务所支出的部分,依据提交的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核算节能超市(低碳超市)采购额比例,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支持标准最低按照政策列明的50%进行计算。此项与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储能项目支持、光储直柔项目支持不同时适用。
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对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在建成后与本区能耗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联网的建筑项目,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40%以内,给予最高6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①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②在设计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时,应满足《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及其它相关要求。
③项目建成后应与本区能耗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联网。
④项目应有两年以上维护协议,确保日常数据传输等要求。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与本区能耗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联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打印(盖章) |
7 | 项目维护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8 | 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含购买福田节能超市(低碳超市)相关技术及产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3)针对2021年我区开展节能诊断时签订节能承诺的企业,年度节电量同比超过10万千瓦时的,每节省1万千瓦时支持500元,最高50万元。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②项目单位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与福田区签订节能承诺,且年度节电量同比超过10万千瓦时。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节能承诺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2020-2021年电费单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8.高标准绿色建筑支持
项目说明:对我区获得国家三星级或深圳市铂金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认证的楼宇(园区),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对我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含住宅性质建筑),依据总投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支持100元,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2)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含住宅性质建筑)符合《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绿色建筑运营标识”认证证书或“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含购买福田节能超市(低碳超市)相关技术及产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此项与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储能项目支持、光储直柔项目支持不同时适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9.绿色低碳项目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实施地点在福田辖区。
(2)项目属综合能源、有序充放电、氢能应用、碳捕集与封存、近零碳试点等绿色低碳应用项目(不含分布式光伏项目、储能项目、光储直柔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高标准绿色建筑项目等)。
(3)项目在近2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已验收并投入使用,且达到节能减碳目标。
(4)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项目节能减碳成效报告和证明材料,如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电费单、水费单,服务合同和服务对象评价等,至少1项 | 报告交原件,其它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含购买福田节能超市(低碳超市)相关技术及产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此项与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储能项目支持、光储直柔项目支持不同时适用。项目实际投入中包含采购福田区节能超市(低碳超市)中的产品、技术、服务所支出的部分,依据提交的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核算节能超市(低碳超市)采购额比例,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支持标准最低按照政策列明的80%进行计算。
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10.企业影响力支持
项目说明:
(1)“世界500强”指美国《财富》杂志当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500强”指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当年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世界能源250强”指标普全球普氏当年公布的“世界能源250强”企业名单;“中国能源500强”指中国能源报、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当年公布的“中国能源500强”企业名单。
(2)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世界能源250强、中国能源500强、“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名录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世界能源250强、中国能源500强、“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名录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等) | 打印(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此项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的经营贡献支持不同时适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11.企业服务平台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9月30日(含)后,获得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奖励资金的企业。
(2)获得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获得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资助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等) | 打印(盖章) |
7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进账单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12.数字化转型支持
(1)数字化转型产品
对新能源企业购买或开发数据中台、业务软件等数字化转型产品,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50万支持;购买或开发数字化转型产品,且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的,额外再按购买诊断服务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购买或开发数字化转型产品的项目完成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购买或开发数字化转型产品、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相关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2)工业互联网
实施新能源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计划,产业链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扶持资金的,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到账资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500万元。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i.2022年2月14日(含)后,获得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奖励资金的企业。
ii.获得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获得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等) | 打印(盖章) |
7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进账单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②新能源企业加入该平台,给予不超过平台收取服务费用的50%最高5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i.2022年2月14日(含)后,获得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奖励资金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ii.加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获得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等) | 打印(盖章) |
7 | 企业加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实际缴纳的服务费用证明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13.并购重组支持
项目说明:新能源企业通过整体收购、投资控股等方式,收购兼并国内外新能源产业链重点企业,并购重组金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按并购重组实际支出金额的5‰给予支持,依条件每家企业并购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区企业到区外开展收购兼并后新增产值和税收反映在本区,并承诺至少三年不变。
(2)股权并购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50%以上股权(以企业在市场监管局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为准);资产收购项目应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资产所有权(以企业完成资产权属变更为准);企业合并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企业在市场监管局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为准)。
(3)经区发改局认定为货币收购额支付在2亿元及以上的并购重组。
(4)企业完成并购重组后两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3 | 申报企业及被收购兼并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若被收购兼并企业主体灭失的提供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
4 | 申报企业及被收购兼并企业简介 | 打印(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完成收购兼并项目年度前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打印(盖章) |
7 | 兼并收购协议及投入明细表 | 明细表打印(盖章);相关协议等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8 | 申报项目完成股权、资产并购或合并(并购)的资产权属变更证明资料复印件。股权收购或合并(兼并)项目,需提供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证明(股权收购项目属相对控股的,还需提供对被并购企业实际控制权证明);资产并购项目,需提供资产交易证明及被并购资产(如土地、房屋、专利和商标)的权属变更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9 | 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出资到位审计(验资)报告 | 打印(盖章) |
10 | 企业完成收购兼并后一年内在福田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清单(按月统计) | 打印(盖章) |
11 |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14.融资担保支持
项目说明:
“中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融资担保贷款担保费用支付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15.风险补偿支持
项目说明:
对纳入《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项目库》的区内小微企业贷款项目,按其发生的不良贷款进行风险补偿,补偿对象为发放贷款的本区加盟银行,补偿标准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到账风险补偿资金的25%给予配套支持。
申请条件:
加盟银行在获得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项目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企业简介或科研机构简介 | 收原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获得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项目资助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等) | 打印(盖章) |
7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
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备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16.产业空间支持
(1)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依条件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
此项支持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申请指南》中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2)专业楼宇(园区)支持。鼓励福田区社会物业积极引进和集聚新能源企业(机构),打造专业楼宇(园区),营造良好的集聚发展环境。对达到认定标准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万一次性认定支持。
①项目说明:
产业园区(专业楼宇)2022年度综合贡献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5 | 园区(楼宇)入驻企业营业执照、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6 | 园区(楼宇)入驻企业及纳税情况清单 | 打印(盖章) |
7 | 2022年1月(含)后新设立或从区外新引进的新能源企业当年在福田纳税及福田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清单 | 打印(盖章) |
(3)对入驻专业楼宇(园区)的新能源企业,依条件可给予每月最高100元/平方米的租金支持,每年最高500万元。同一家企业(机构)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享受租金支持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①项目说明:
2022年入驻区政府认定的新能源专业楼宇(园区)的新能源企业(机构),且上年度或承诺自落户起12个月(签订承诺协议的新落户企业)综合贡献不低于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 |
4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6 | 专业机构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附实际租金支出明细表、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及实际支出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等票据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业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租金支持) | 打印(盖章) |
备注:申报主体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产业空间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
(五)智能终端产业支持
1.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智能终端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整机+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协同攻关机制,支持企业实施基础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核心项目,按照市级相关部门支持资金给予50%配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终端企业;
(2)2021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实施的智能终端基础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核心项目;
(3)已获得市级技术攻关项目资金的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及项目情况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市科创委技术攻关项目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市级核心技术攻关资金支持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创新载体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智能终端企业(机构)在福田区建设国家、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等智能终端创新载体,经事先备案并经专项审计,最高按照公共服务平台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终端企业或注册在福田的机构;
(2)2021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建设的国家、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等智能终端创新载体;
(3)项目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经专项审计;
(5)对获得支持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的智能终端创新载体,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此条款不可与其他创新载体支持同时享受。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项目介绍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创新载体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建设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8 |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检测认证支持
项目说明:对智能终端企业开展产品入网检测、认证等,按上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终端企业;
(2)2021年1月1日后对智能终端产品开展入网检测、认证项目;
(3)项目经专项审计。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检测认证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4.标准体系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平台、协会、企业等主体制订或参与制订智能终端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团体)标准,按照市级相关部门支持资金给予50%配套,每家企业或单位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终端企业或注册在福田的机构;
(2)2021年1月1日后制订或参与制订智能终端及相关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团体)标准的;
(3)已获得深圳市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相关标准(规范)文件、标准发布公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相关标准获得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5.品牌推广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智能终端产业集群企业(机构)开展品牌推广活动,经事先备案并经专项审计,最高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终端企业或注册在福田的机构;
(2)2022年1月1日后开展的品牌推广活动;
(3)项目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经专项审计。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内容、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影响力、照片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活动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8 |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6.活动推广支持
项目说明:对智能终端相关企业(机构)举办的行业赛事、论坛和产业推广活动,事前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并经专项审计,按照活动实际费用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终端企业或注册在福田的机构;
(2)2022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举办的行业赛事、论坛和产业推广活动;
(3)项目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经专项审计。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内容、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影响力、照片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活动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8 |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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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六)智能机器人产业支持
1.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智能机器人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整机+关键零部件”协同攻关机制,支持企业实施控制器、伺服系统、减速器、舵机、操作系统、本体制造等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按照市级相关部门支持资金给予50%配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机器人企业;
(2)2021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实施的控制器、伺服系统、减速器、舵机、操作系统、本体制造等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3)已获得市级技术攻关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项目介绍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市科创委技术攻关项目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市级核心技术攻关资金支持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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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创新载体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企业(机构)在福田区建设国家、省、市级智能机器人公共服务平台等智能机器人创新载体,经事先备案并经专项审计,最高按照公共服务平台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机器人企业或注册在福田的机构;
(2)2021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建设的国家、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等智能机器人创新载体;
(3)项目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经专项审计;
(5)对获得支持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的智能机器人创新载体,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此条款不可与其他创新载体支持同时享受。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项目介绍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创新载体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建设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8 |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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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产品/部件检测认证支持
项目说明:对智能机器人企业开展产品/部件的认证、检测等,事先备案并经专项审计后,按上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50万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机器人企业;
(2)2021年1月1日后对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展的入网检测、认证项目;
(3)项目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经专项审计。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相关检测认证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7 |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9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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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4.标准体系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平台、协会、企业等主体制订或参与制订智能机器人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团体)标准,按照市级相关部门支持资金给予50%配套,每家企业或单位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机器人企业或注册在福田的机构;
(2)在2021年1月1日后参与制订或参与制订智能机器人及相关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团体)标准;
(3)已获得深圳市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相关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发布公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相关标准获得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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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5.创新应用示范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福田区智能机器人企业推动餐厅、酒店、园区、口岸、工业企业等智能化技术升级,实现“机器换人”,对新研产品,首次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示范效果的,事前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并经专项审计,按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机器人企业;
(2)2022年1月1日后参与研发创新应用产品首次推广并取得良好示范效果且备案后一年内产品销售额大于100万元;
(3)项目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经专项审计。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应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产品应用的介绍、取得的效果和影响力、照片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相关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8 |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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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6.活动推广支持
项目说明:对福田区智能机器人企业(机构)举办的行业赛事、论坛和产业推广活动,事前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并经专项审计,按照活动实际费用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机器人企业或注册在福田的机构;
(2)2022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举办的行业赛事、论坛和产业推广活动;
(3)项目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经专项审计。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内容、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影响力、照片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活动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8 |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
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七)现代时尚产业支持
1. 湾区时尚总部基地社会物业空间协同支持
(1)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项目说明:对入驻经区政府认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物业的时尚文化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予以不超过年租金50%的标准,分档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的房租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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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租赁合同、已付房租清单以及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同一月份发票、银行付款单在同一页复印。 | 扫描上传 |
5 |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租金支持) | 原件(盖公章);按模板填写。 | 扫描上传 |
6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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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公共艺术空间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在车公庙片区建设公共艺术空间且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经区政府认可,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2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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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说明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项目修情况说明,内附项目照片3张 |
5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公共艺术空间房地产证书或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项目实际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以及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等 | 明细表打印(盖章);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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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时尚文化企业及社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对经区政府认可的时尚线上交易平台、自营线上交易平台以及自营线上线下结合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交易平台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交易平台简介 |
5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项目实际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以及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等 | 明细表打印(盖章);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累计交易金额清单(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按月统计)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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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经营拓展支持
(1)品牌门店拓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时尚文化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线下品牌门店(限在福田总部结算的分支机构),按照门店经营面积,分档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门店最高支持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店面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店面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
5 | 费用明细及租赁合同、装修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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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国际化拓展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时尚文化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经审计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季时装周最高给予150万元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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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的证明材料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列入官方网站秀场日程表及网站链接(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参展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组委会邀请函(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10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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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高端拓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时尚文化企业,在区内开设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高端体验店,按照门店经营面积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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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店面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店面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
5 | 费用明细及租赁合同、装修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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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4.时尚设计获奖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一年度入选BOF500榜单,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LVMH青年设计师大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及提名,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等奖项的企业,按所获奖项分档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本政策资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以及企业经营发展。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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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及获奖设计师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及获奖设计师简介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获评文件、奖项简介等(如为外文证书,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获奖人员与申报企业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 |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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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八)数字创意产业支持
1.数字文化行业发展支持
(1)数字赋能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文化创意类企业开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3D引擎等数字技术创新,加速数字技术融合赋能实体经济。对企业投资建设的云大数据中心、元宇宙平台、研发中心等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在项目建成后,按投资完成额的5%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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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项目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及固定资产统计申报情况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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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原创游戏研发支持
项目说明:辖区“四上”企业自主开发的原创游戏软件,上一年度起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给予单个项目20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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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批复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游戏著作权证书 | 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游戏出版合同或授权书(若游戏开发企业与出版企业不一致时需提供)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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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认定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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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资质认定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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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直播行业发展支持
(1)MCN机构经营支持
项目说明:对纳入福田区“四上”企业统计库的MCN机构与头部直播平台上一年度实际分成收益总计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根据上一年度实际分成收益总额分档给予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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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简介(含主播数量、开展业务情况简介、平台账号截图等)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MCN机构在抖音、快手、微博、淘宝、小红书等平台认证的证明材料(平台截图或证明文件等)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与直播平台的合作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抖音、快手、斗鱼、虎牙、陌陌等平台开具的上一年度结算证明 | 打印(盖直播平台企业公章及申报企业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结算明细一览表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10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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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直播空间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MCN机构投资建设网络直播空间,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经区政府认可,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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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网络直播空间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园区(楼宇)简介 |
5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费用明细及租赁合同、装修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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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头部主播引进支持
项目说明: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50位的头部主播在福田区成立企业或工作室的,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入驻支持。入驻满一年后,按照其租金、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等总费用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50位的头部主播的相关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房地产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租金、装修费、设备购置费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及相关合同 | 明细表打印(盖章);相关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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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4)与头部主播签订独家经纪合约支持
项目说明:对与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50位的头部主播签订独家经纪合约的MCN机构,依据主播上一年度的分成收入,分档给予机构最高50万元一次性引进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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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与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50位的头部主播签订的独家经纪合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50位的头部主播的相关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天猫、京东、抖音、快手、斗鱼、虎牙、陌陌等平台开具的上一年度结算证明 | 打印(盖直播平台企业公章及申报企业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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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影视动漫演艺行业发展支持
(1)网络视听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视听、后期制作企业投资建设云大数据中心、渲染超算中心、数字制作基地、特效研发基地、人才培养基地等,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在项目建成后,按投资完成额的5%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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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项目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及固定资产统计申报情况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累计交易金额清单(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按月统计)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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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宣传发行支持
项目说明:影视作品播出支持。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电视剧作品上一年度在中央一台黄金时段(黄金时段:19:30-22:00)首播的给予200万元支持。在中央一台非黄金时段或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首播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在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200万元。
上一年度在爱奇艺、腾讯、优酷、哔哩哔哩、芒果TV等行业认可的头部视频网站首播的,分档给予最高40万元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200万元。同一作品仅可申请一项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起在院线放映的,按票房分成收入分档给予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3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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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
5 | 与项目相关的节目制作经营、拍摄、发行许可证等文件;若为网络剧可提供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中的节目上线备案通过回执或截图(需取得上线备案号)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版权合同、投资合同、制作合同、播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申报企业为版权方、出品方或制作方)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播出证明材料(包括播出协议、首播截图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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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票房收入(中国互联网专业电影数据平台实时数据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1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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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影视作品获奖支持
项目说明: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起获得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法国戛纳金棕榈奖、德国柏林电影节金熊奖、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以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星光奖、飞天奖、金鹰奖、白玉兰奖的,按所获奖项等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本政策资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以及企业经营发展。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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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与项目相关的制作、发行、公映许可证等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版权合同、出品合同、制作合同、放映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奖项简介等材料(如获得提名的则提供网站公布截图并附相应网址,如获奖证书、官方网站为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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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4)福田元素宣传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福田企业制作发行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提升福田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上年度在国内公映或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头部视频网站播出的影视作品(含纪录片),在福田区具有代表性建筑拍摄取景不少于5处的(须在片尾字幕中列明取景地名称),依条件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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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作品简介及播出情况说明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
5 | 与项目相关的节目制作经营、拍摄、发行许可证等文件;若为网络剧可提供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中的节目上线备案通过回执或截图(需取得上线备案号)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版权合同、投资合同、制作合同、播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申报企业为版权方、出品方或制作方)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在福田区具有代表性建筑拍摄取景不少于5处的(须在片尾字幕中列明取景地名称)的相关截图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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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第十条 未来产业支持
(一)区块链及元宇宙产业支持
1.技术标准制定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中“标准制定、修订”类项目支持,主要内容为区块链、元宇宙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深圳市地方技术标准,按申报企业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资金给予50%配套支持。同一个项目涉及多个企业的,各自申报,并按照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资金分配协议的分配资金金额进行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区块链、元宇宙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深圳市地方技术标准证明材料(包括标准发布公告、标准文本、标准编制说明等,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获得市级支持资金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结果公示、发票、进账单、资金分配协议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2.区块链应用示范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开展“区块链+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对上年度获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块链类应用示范项目,按其所获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区块链备案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上级部门下发的区块链示范项目的证明文件(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结题报告以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结题证明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获得市级支持资金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结果公示、发票、进账单、资金分配协议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元宇宙示范性场景应用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一年度获政府部门认定的元宇宙示范性场景应用项目,经专项审计后,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元宇宙示范性场景应用项目的项目介绍书(需包括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实施方案及进度、主要资金筹措及预算说明、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立项批准文件(项目立项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结项或验收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8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9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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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元宇宙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对用于福田区元宇宙场景应用项目的下一代网络通信设施、VR/AR显示设备生产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福田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根据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下一代网络通信设施、VR/AR显示设备生产中心等基础设施的项目介绍书(需包括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实施方案及进度、主要资金筹措及预算说明、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立项批准文件(项目立项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下一代网络通信设施、VR/AR显示设备生产中心等基础设施的结项或验收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8 | 元宇宙场景应用项目实施及成效的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合同、结项或验收报告、发票及转账凭证、应用图片、服务对象调研报告、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9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元宇宙底层技术发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从事用于福田区元宇宙场景应用项目的虚拟平台建设引擎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区块链平台技术、跨平台协议技术的研发的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按照上年度相关技术研发投入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本条款与《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R&D投入支持”可叠加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虚拟平台建设引擎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区块链平台技术、跨平台协议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例如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元宇宙场景应用项目实施及成效的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合同、结项或验收报告、发票及转账凭证、应用图片、服务对象调研报告、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二)量子信息产业支持
1.量子信息成果产业化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从事量子信息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成果产业化。对上年度获得投资的成果转化类项目,经专项审计后,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已获得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简介(项目介绍)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量子信息成果产业化项目获投资证明材料(合同、进账单、票据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2.量子信息应用示范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开展“量子信息+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对上年度获市级(含)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量子信息类应用示范项目,按其所获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简介 |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量子信息类应用示范证明证明材料(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进账单等) |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三)类脑智能产业支持
1.芯片推广应用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类脑芯片的,且单款晶圆、芯片、模组产品销售总额超过300万元的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按其上年度销售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每年仅可申请一次。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营业执照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申请单位运营情况介绍(含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等信息)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及代扣代缴个税相关税票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自主研发情况(须包含自研芯片使用的自主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非自研专利授权及购买情况)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上年度晶圆、芯片、模组产品销售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一个月内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8 | 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9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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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测试验证支持
项目说明:对购买用于开展工程样片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服务的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生费用 总额的4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每年仅可申请一次。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营业执照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申请单位运营情况介绍(含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等信息)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上年度实际购买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8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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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3.类脑智能应用示范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的类脑应用示范项目,对在福田区落地应用并推广的类脑智能重大成果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申请单位运营情况介绍(含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等信息)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申请单位有关证照(营业执照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应用示范项目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一个月内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复印件(盖章) |
8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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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