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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总部企业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3-03-03 关注 

  深圳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总部企业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1〕5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总部企业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1〕5号)规定条件,已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企业。

  (如有意向申请核定的企业请查看: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2000)

 

  二、申报方式

  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核,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请参见《2023年度总部企业复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申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

  特此通知。

  (总部政策咨询电话:88120451、88127230

  技术支持电话:88127037,技术咨询qq群:338039045)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月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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