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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浏览量:69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21/2023-09-22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即将开展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以持续推动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增强各类建设用地空间流量配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为全面掌握各区、各重点发展片区、各行业的建设用地需求,现就202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统一代码;

  (二)已明确意向用地范围(产业项目仅征求用地需求,不做空间要求);

  (三)符合上层次规划,产业类项目还需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的要求;

  (四)在本通知发布前尚未经市、区政府审批而拟在2024年度申请安排用地的建设项目。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整备项目、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及不涉及建设用地的项目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项目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待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采取以下三种形式开展:

  (一)市、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于9月22日前已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开展论证工作的,直接纳入预申报范畴,无需再次申报;已核发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项目无需申报。

  (二)暂无法使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开展论证工作的部分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位、产业用地需求企业,登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首页(http://pnr.sz.gov.cn),点击“202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http://pnr.sz.gov.cn/d-ysb/jsydysb/login.jsp)进入预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填写“202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三)有用地需求的行业主管部门,可将项目清单及对应空间范围函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申报日期:2023年8月21日至9月22日。


  四、预申报解释与说明

  关于对预申报工作的任何疑问,请致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咨询。

  联系人:王工(项目咨询,联系电话83508984);魏工(系统填报,联系电话23934939);传真:82897791;电子邮箱:YTGZC@pnr.sz.gov.cn


  特此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