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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军工资质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对2021—2022年内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等军工资质证书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证书20万元。其中,对同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的单位,只对其中一种给予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通知正文中“申报条件”的所有要求;
(二)军工资质证书须为2021—2022年内已取得的证书。
三、申报材料
将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及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二)军工资质证书情况表(见附件);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流程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正文和本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电子文档光盘(word格式)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证书真实性负责,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申报证书真实性进行核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申报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申报文件按要求标明密级,经本单位保密部门审核后报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得通过网络或邮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光盘一张(word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