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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23年深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前海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支持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21〕17号)有关任务要求,从完善政策体系、实施专项行动、推动业务创新、加强信息共享、提升服务便利度等多个方面,因地制宜探索和推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举措新产品新模式,缓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按照《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知联〔2023〕1号)有关部署,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特面向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以下称各区政府)、市前海管理局、有关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征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
案例可涉及但不局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政策创新类,重点围绕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机制创新、需求调查和银企对接等公共服务。二是管理创新类,重点围绕银行、担保机构等内部的风险评估、利率定价、信贷审批、授信尽职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创新。三是服务创新类,重点围绕质押模式创新、证券化及保险产品创新、评估方法创新、质物处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模式创新等方面。四是综合创新类,对在多个方面融合创新的,提供综合性案例。
二、案例要求
所征集案例应具备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具有指导借鉴作用,充分体现各区政府、市前海管理局的政策和服务创新、金融机构的管理和产品创新、服务平台或评估机构的业务和模式创新等,如实反映并总结凝练工作亮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各区政府、市前海管理局可主动深入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或投保的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等,调研挖掘典型案例。
三、案例推荐
各征集对象向我局推荐典型案例的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8日,各区政府、市前海管理局和各有关单位均可推荐典型案例1-2件。我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各区政府、市前海管理局和各有关单位报送案例基础上,择优遴选并发布典型案例,组织有关宣讲和推广活动。
四、案例报送
(一)参考附件拟定典型案例介绍材料,每个案例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以另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上述材料均报送电子文档。其中,典型案例介绍材料还需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佐证材料可为PDF或图片等格式文档。
(三)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电子邮箱:wangqw@mail.amr.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2月21日
(联系人:林维、王秋雯,联系电话:83070929、8307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