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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服务企业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量:64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9/2024-03-2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通知原文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服务企业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为更好地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增强服务企业能力,进一步营造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19〕10号,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4号,简称《操作规程》),我局组织开展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服务企业考核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一)考核对象。

  经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67家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评价内容。

  为做好此次考核评价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牵头制定了《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服务企业考核评价表》(附件1)。此次考核评价以基地培育和服务企业为重点,形成了基地的基本情况、培育企业、举办活动、服务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困难问题、集聚高端资源服务企业等五个方面16项考核指标,引导基地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

  (三)考核程序。

  按照基地自评、查询运营单位在企业信用网的信用情况、局内相关处室协助核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等环节初步形成考核评价结果,处务会研究考核评价结果,局长办公会审定,公示考核评价结果,下达考核评价结果通知等程序进行。

  (四)等级设置。

  按考核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0分及以上者拟评定为优秀等级,优秀率不超过参评基地总数的80%;60分及以上且未获优秀者为合格,60分以下、不参与考核、存在严重失信等三种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五)激励机制。

  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对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照《操作规程》予以最高10万元的补贴。年度考核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二、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按照企业端手册步骤操作。申报途径: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考核”。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考核申报表由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填写并下载打印。

  2.请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将申报资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胶装)。申报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

  3.预约指引: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

  (三)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四)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注: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系统将不能再修改,收文窗口不再受理材料)。

  (五)联系方式。

  1.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88101744,88127031

  2.业务咨询电话:82975802


  三、注意事项

  (一)请对照附件1《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服务企业考核评价表》,梳理基地2023年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做好自评打分,每项得分需有明确的证明材料。以举办的活动为例,如果仅提供现场照片,无法证明活动举办地点、时间、组织单位等信息的,复核不予得分。

  (二)请对照附件2《佐证材料模板》,按照精简内容、证明有力、科学排版的要求组织考核材料,建议申报材料控制在100页以内。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3月1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