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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浏览量:8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7-19/2024-08-22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培育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4〕1号),我局决定开展第二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第二批市级单项冠军”)遴选工作。请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培育工作部门积极组织发动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根据往年工作经验,在申报截止日当天有较多企业集中申报,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影响申报。

  特此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18810916783、88102114、88101352、88101509)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9日


  第二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申报指南

 

  一、遴选对象

  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市级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经营业绩稳健和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内行业前列的企业。

 

  二、遴选依据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4〕1号)

 

  三、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近3年无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方面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备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或从事生产性服务的企业;

  (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专项条件及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专项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细分产品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本项所称新产品,是指近3年研发上市且属于全球首发或国内首发,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二)市场份额领先,具体要求如下:

  1.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有较大发展潜力。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分类,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2.竞争优势明显,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重视实施品牌战略和国际化经营,国际业务收入处于领先,具备一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三)持续创新能力强,具体要求如下:

  1.重视研发投入,近3年平均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

  2.设立了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两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产品领域技术标准。

  (四)经营管理稳健,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经营业绩指标保持稳健且持续向好,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亿元及以上。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

  2.管理理念先进,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精益化管理,或风险管理水平高,质量管理能力强。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四、申报材料

  (一)市级单项冠军申请书(系统填报,样表详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免提交);

  (三)最近3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最近3个年度纳税情况相关材料;

  (五)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佐证说明材料;

  (六)最近3个年度(2021-2023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或其他研发费用说明材料;

  (七)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说明材料;

  (八)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奖励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九)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标准制定、质量认证、质量品牌荣誉、产品能耗水平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十)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十一)有关申报产品及研发创新等详细情况说明材料;

  (十二)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与制度、人才队伍建设等详细情况说明材料;

  (十三)有助于市级单项冠军评价的有关申报产品销售收入及增长率、产品出口额及占比等指标测算及数据来源说明材料;

  (十四)企业未来3-5年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目标及有关规划、任务等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选择“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事项办理申请。

  2.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https://www.szsiq.com,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搜索“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进入详情页后即可点击申报。

 

  六、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至8月22日18:00(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其格式和内容可参照附表1)。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7月19日至8月23日(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18810916783、0755-88102114、88101352、

  88101509。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七、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委托第三方评价—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公示—发文公布。

 

  九、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每批不超过90个工作日。

 

  十、证件及有效期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三年

 

  十一、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针对市级单项冠军的相关扶持措施。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年审或年检

  市级单项冠军称号有效期为3年。即将到期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复核条件和程序参照遴选条件和程序执行。企业未通过复核的,取消其市级单项冠军称号,并从单项冠军企业库中移出,不再享受有关支持措施。

 

  十四、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企业违反自主申报承诺相关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我局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者申请单位违反自主申请承诺等情形并经查证属实的,我局将按照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