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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光明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表于:2024-08-16 关注 

  关于征求《光明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集中资源打造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广东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卫生健康局在多方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光明区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该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6日(共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9月17日(不含)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工作邮箱wjjwyh@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或联系人。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十三楼1313室(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收),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1176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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