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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承担工业强基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4年度企业承担工业强基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承担国家、省、市工业强基项目的企业,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深圳市产业基础再造(工业强基)项目资金支持。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4年度企业承担工业强基资助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5个工作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六、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27686688。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