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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8年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产业类重点研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量:131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2-01/2018-03-2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农业补贴,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8〕9号)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年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产业类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重点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根据技术领域分为产业类项目和社会民生类项目。产业类项目一般为重点研发项目, 以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为引领,聚焦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核心产品研制应用实施联合攻关。

 

  二、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产业类重点研发项目以企业为申报主体,鼓励产学研协同。

  本批项目中,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100万元至200万元;高新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100万元至1000万元。项目的申请资助额度与项目研发投入按不超过20%的比例挂钩,采取事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予以支持。

 

  三、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以核心技术指标、产品经济效益为主。产业化类项目必须有明确并量化的经济考核指标,涉及应用示范的项目还必须有明确并可考核的应用示范指标。

 

  四、重点支持领域

  产业类重点研发项目支持领域包括高新领域、现代农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详见附件1)。

  现代农业领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由农业科技园区和贫困区县的企业牵头,或在园区和贫困区县开展示范与产业化的项目。

  社会发展领域中生物医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申报应符合《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研发项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五、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要求,并且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四)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加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七、申报方式

  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1. 选择一级项目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2. 选择二级项目类别:产业类重点研发项目。

  3. 选择技术方向领域:选定指南中明确的某一重点方向和领域,将其领域编号填报至系统。

  4. 确定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已选择的技术方向领域,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确定研发内容和相应的项目名称(不能把指南中的技术方向领域作为项目申报名称)。

  5. 明确申报经费:按项目申报单位拟在该项目中投入的科技研发活动经费总额不超过20%的比例计算并填报项目财政科研经费申报额度。

  (二)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市科委。

 

  八、申报时限

  (一)本批项目于2018年2月1日9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

  (二)系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3月23日17时。请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3月26日17时。项目牵头单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清单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送达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寄送材料或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九、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提交前请务必仔细预览并确认无误。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项目考核指标应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三)申报书纸质件必须从项目申报系统在线打印、自动生成数字指纹,否则不予受理。

  (四)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不受理未通过网上申报或者未通过所在单位审核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

  (五)对“十三五”期间市级科技计划已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严禁申报单位将同一项目在不同市级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立项。

  (六)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十、咨询电话

  (一)申报流程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周琦凯 刘静 郭琴 67183261 67524067 67165269

  (二)各技术领域申报咨询:

  1、高新领域

  先进制造:陈涛(67513082) 陆源(67611512)

  新一代信息技术:邓敏军(67900686)

  新材料:陆源(67611512)

  新能源:陈涛(67513082)

  2、现代农业领域

  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与装备开发:赖晓新(67515693)

  新型农业投入品开发与产业化:代杰(67606017)

  智能农业机械与装备:唐勇(67515617)

  3、社会发展领域

  健康大数据服务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李强(67512607)

  生物医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史璇(67515875)

  环保装备研发与产业化:程志远(67515795)

  新型建筑材料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程志远(67515795)

  应急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韩勇(67512285)

  安防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韩勇(67512285)

  (三)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

  重庆科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赵成钢(67511205)

  (四)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 赵小平(67513692)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

政策依据

2018-01-17
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