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求《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起草了《

    2020-10-13

  • 关于办理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领款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受理和审核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经审核,共计13385个资助申请单位及个人符合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款方式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此次提交资助领款材料以电子邮

    2020-10-12

  • 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省制造业人才“千企智造·智汇行动”活动 ─云招聘活动承办单位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支撑引领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力量。按照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需公开遴选广东省制造业人才“千企智造·智汇行动”活动——云招聘活动承办单位。现

    2020-10-12

  • 光明区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突出贡献优秀主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光府〔2020〕9号)及《光明区疫情防控期间防疫专项荣誉表彰操作指引》规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金融机构、园区运营方以及个人等各类优秀主体进行专项表彰,在政府项目合作、政策支持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现将光明区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突出贡献优秀主体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2日至10月16日(5个工

    2020-10-12

  • 关于开展坪山区2020年年度“四上”企业入库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和2021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20〕3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四上”企业入库审核确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对象坪山区所有企业。二、材料报送时间第一批次:2020年11月20日前;第二批次:2020年12月30日前。三、审核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规模及营业范围等情况。四、提交资料(一)

    2020-10-12

  • 龙岗区关于2020年国高企业认定复议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市科技创新委已于9月30日开放评审结果,企业可自行查询评审结果。因部分企业对评审结果提出了异议,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区科技创新局将组织复议资格筛选,并向市科技创新委推荐复议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龙岗区国高评审复议相关单位复议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复议资格筛选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二、复议对象龙岗区申请2020年度国家

    2020-10-12

  • 关于2020年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拟建站名单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优势和作用,深入推进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助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按照《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省科协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协办发〔2020〕51号)的要求,经有关工作站申报、有关省级学会和地级以上市科协推荐、省科协组

    2020-10-12

  • 广东省关于下达2020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有关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三批投资计划2509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请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20〕301号)等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2020-10-12

  • 关于开展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宝安区科普示范社区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近年来,宝安区创建了51个区科普教育基地、39个科普示范社区。大部分单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在提高深圳市居民的科学素质、推进科学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部分基地、社区认定已超过五年,为促进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工作开展,2020年区科协将开展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宝安

    2020-10-11

  • 关于暂停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创新券服务机构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近期,我委收到大量关于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及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创新券服务的投诉,我委对相关投诉正开展核查工作。为保护持券企业合法权益,我委现暂停上述两家企业创新券服务机构资格及创新券兑现申请。特此通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9月30日

    2020-10-10

  • 关于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第三批入库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建设,优选更多更好的服务类项目供社区点选,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于2020年8月启动了新区第三批“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征集工作,截止申报之日共收到190家单位的286个项目,经首轮资质审核、项目初审、专家现场评审、项目终审等环节,最终评选出入库项目共80个。现将拟入库项目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社区家园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

    2020-10-10

  •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我局负责受理2020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二、受理范围宝安区申请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三、复议优先推荐条件(一)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

    2020-10-10

  • 关于2020年度南山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0年高企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创委”)已于9月30日开放评审结果,企业可自行查询评审结果。为妥善做好我区评审结果公布后复议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复议对象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今年国高评审分数不到70分,但符合如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可递交申诉材料至我局统一收集,进行复议资格筛选。1、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出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

    2020-10-10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提交2020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纸质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我委发布的《2020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规定: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获得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有关注意事项如下:一、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打印《深圳市创新创业计划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书》后按照《申请指南》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按照《

    2020-10-09

  • 罗湖区关于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复议工作的通知

    罗湖区相关科技企业:目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已完成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的评审工作,为提升罗湖区科技企业的“高企”通过率,根据工作安排,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定于近期开展“高企”复议工作,未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未达到70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且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请于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提交复议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企业未通过

    20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