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攻关 实施科技惠企行动 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科技厅2020年2月13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

    2020-02-20

  • 深圳市关于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困难落实帮扶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困难落实帮扶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解决受疫情和延期复工影响的中小企业困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素,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措施的通知》(粤市监综〔2

    2020-02-18

  •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0年2月17日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

    2020-02-18

  • 光明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光明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一、减免物业租金费用(一)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

    2020-02-18

  •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2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

    2020-02-18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印发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印发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盐府〔2020〕4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驻盐各单位:现将《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2020年2月12日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

    2020-02-18

  • 福田推“福企”十一条支持企业应对疫情

    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区政府常务会议2月3日原则通过)本政策的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较为直接的福田区重点行业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商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建筑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和科研技术服务业等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为上述行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第一条租金减免支持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

    2020-02-18

  •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一、登记网上办理充分依

    2020-02-17

  •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财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

    2020-02-17

  • 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一)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

    2020-02-15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 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卫人函〔2020〕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0〕4号),提出从七个方面完善措施,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各地卫生健康委要按照党中央、国务

    2020-02-15

  • 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决定出台有关措施,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

    2020-02-14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履行社会责任,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2020-02-12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

    2020-02-1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

    20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