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龙岗区展会专项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20-07-29 浏览量:219 收藏
申请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龙岗区;
(二)应按规定依法在龙岗区纳统;
(三)上一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一)《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专项扶持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2019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四)参展合同(英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邀请函、展位确认书等(英文版本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发票(需发票联,英文发票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七)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转账凭证;
(八)已申请获得深圳市补贴的企业,根据市级扶持额度提交该笔扶持资金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需注明展会时间、名称)、市公示名单,市级补贴未到账的后续补交。
受理时间:2020年8月3日-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古小姐,28949273;温小姐,2894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