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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龙岗区展会专项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20-07-29 浏览量:2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8-03/2020-09-02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龙岗区;

  (二)应按规定依法在龙岗区纳统;

  (三)上一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申报材料

  (一)《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专项扶持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2019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四)参展合同(英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邀请函、展位确认书等(英文版本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发票(需发票联,英文发票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七)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转账凭证;

  (八)已申请获得深圳市补贴的企业,根据市级扶持额度提交该笔扶持资金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需注明展会时间、名称)、市公示名单,市级补贴未到账的后续补交。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0年8月3日-2020年9月2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小姐,28949273;温小姐,2894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