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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龙岗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专项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量:1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06/2021-09-17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按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2%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最高2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的注册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

  2.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咨询与调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业、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速20%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应占其当年营业收入总额70%以上。

  3.申报企业行业代码需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5)、咨询与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24)、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48)、质检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45)、工业设计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7491)、技术推广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51)、供应链管理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7224)。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单页,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

  (二)企业简介;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上两年度(2019年和2020年)纳税证明;

  (五)企业上两年度(2019年和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含主营业务收入);

  (六)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19年至2020年共2年的年报表,企业可自行从统计申报系统中导出后上传;

  (七)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项)。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上传申报资料后,请等待线上审核。收到通过审核的信息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资料,并在首页即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中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提交一式两份。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注:企业只须将上述材料一次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在平台提交的资料不需重复上传。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6日-9月17日。该时间为企业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55-28949286;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755-22740447(QQ:2972069207)

  因涉及企业较多,请企业按申报系统流程操作即可,如电话繁忙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