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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量:1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9-26/2022-10-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在龙华区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3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未获得过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截至企业申报时,认定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书》(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指2021年度),最近一个月(申报时上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指2021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申报时上一个月或上个季度)的完税证明;

  (六)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

  (七)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

  (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九)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申报时最近一个月或最近一个季度的单位社保缴交证明汇总表即可)的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十)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资料(提交“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申报时间

  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31日

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书,经区科技主管部门预审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由申请单位打印纸质申请材料并提交区科技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