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开放申报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量:5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8/2024-05-31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

  (二)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或属于金融服务业、商贸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现代海洋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前海合作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的机构;

     (三)申请扶持时未在我市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奖惩失信主体名单内。



申报材料

  (一)租金扶持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

申报流程

  (一)递交资料

  申报主体登录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qhsk.sz.gov.cn/qfythpt/enterprise/index.html),由“领补贴”专区进入办公用房政策申报模块,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审核

  前海管理局根据《集聚补贴办法》及本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

  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名单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前海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前海管理局应当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对事项进行公示并书面告知异议人;异议不成立的,作出书面决定并书面告知异议人。

  (四)拨付资金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报主体提交银行账户确认函、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扶持协议后,前海管理局将相应扶持资金拨付至申报主体账户。

联系方式

  1.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操作问题:19075693319;

  2.申报材料问题:0755-8810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