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番禺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中国商标金奖、驰名商标和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企业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量:444 收藏
(一)中国商标金奖项目
对年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中国商标金奖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二)中国驰名商标项目
对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驰名商标保护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对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驰名商标保护的,给予一次性资助80万元。
(三)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企业项目
对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一)中国商标金奖项目
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中国商标金奖的单位。
(二)中国驰名商标项目
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驰名商标权利人有两个或以上的,须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三)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企业项目
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间获得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企业番禺区获奖单位。
(一)中国商标金奖项目
(1)番禺区知识产权项目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认定中国商标金奖文件。
(3)申报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中国驰名商标项目
(1)番禺区知识产权项目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认定驰名商标案件批复或裁定文书。
(3)申报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企业项目
(1)番禺区知识产权项目资助申请表。
(2)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3)申报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本年度的项目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一)提交申请
1.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番禺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网址:http://wsbs.panyu.gov.cn/ApprWindowIntegration/或微信扫二维码:
查看申报通知,按照相关事项链接,提交申请事项预审。
2.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版权局对相关事项在平台预审通过后,经办人根据要求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2-67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对预审未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版权局通知经办人修改材料。
3.申报单位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2-67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经现场审查需补正材料的,综合窗口应当一次告知经办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受理审核
受理单位对材料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短信方式回复经办人审核结果(区版权局受理著作权资助项目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粤字号农业品牌项目的申请,其他项目由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
(三)资金拨付
1. 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整理汇总已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对资助项目审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受理单位对在公示期间受到的异议调查处理。
2. 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将年度资助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于2023年进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