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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龙华区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机构入库备案

发布时间:2022-07-18 浏览量:17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15/2022-07-22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对为龙华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且年度融资金额达到 500万元以上(不含同业拆借)的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机构,按年融资金额的 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依法在深圳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融资租赁业务许可,并承诺入库后,积极为龙华区企业提供服务,每年度服务区内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

申报材料

  (一)龙华区融资租赁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融资租赁业务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申请机构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资料每一页都需要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同时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rfzk@szlhq.gov.cn,纸质材料提交地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611室,联系人:连小姐,联系电话:0755-23336058,15915505456),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库备案资格。


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至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