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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市更新片区产业发展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18 浏览量:18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18/2022-10-31
  • 项目类型 :
      总部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搬迁支持

  按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的10%给予支持,最高300万。


  (二) 重大项目支持

  项目说明:对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约定。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列入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片区经营满2年;

  (二)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认定的市、区总部企业;

  2.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目录》中“鼓励发展类”的产业门类及行业分类;上两年度平均综合贡献达到200万元,或在地统计平均产值(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区统计部门数据为准,下同)。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申请企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总部企业或国高企业相关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及代扣代缴个税相关税票

打印(盖章)

 

5

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

打印(盖章)

 

6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

交复印件(盖章)

 

7

原城市更新单元租赁场地和现租赁场地合同及相关税票

交复印件(盖章)

 

8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申报时间

  截至2022年10月31日。

申报流程

  第一步:登陆“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网址: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请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备注: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需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