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宝安区企业技术改造配套补贴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26 浏览量:49 收藏
对年度产值1 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2021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3.企业申报项目为纳入宝安区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项目。
4.企业申报项目获得2021年市级关于技术改造设备的补贴(针对企业2020年申报《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3号)中“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2021年获得市资金拨付的项目),且项目建设周期内未获得区级技术改造方面资金补贴。
5.企业未达到智能制造成熟度三级及以上标准。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一11月1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日一11月16日(10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