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龙岗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助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80 收藏
对入驻2022年认定的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按每平方米15元/月对2022年实际发生租金予以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年度租金总额的70%。
1.在孵企业须为入驻2022年认定的龙岗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在孵化器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仍在孵化场所范围内正常经营。
2.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需满足以下入驻条件: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3.申请企业2021、2022年度累计总营业收入总和不超过1000万元。
4.申请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含4类:发明、实用新型、软著、外观)
5.租金费用为入驻孵化器后发生。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企业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企业与区级孵化器签订的租赁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6.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上年度支付孵化器场地使用租金的发票及其它支付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8.《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租金扶持项目审核推荐表》;
9.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式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网上受理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4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4月21日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单位线下提交资料――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组织审核――社会公示――确定资助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