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龙岗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助

申报已结束龙岗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助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8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16/2023-04-15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入驻2022年认定的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按每平方米15元/月对2022年实际发生租金予以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年度租金总额的70%。

具体申报条件

  1.在孵企业须为入驻2022年认定的龙岗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在孵化器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仍在孵化场所范围内正常经营。

  2.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需满足以下入驻条件: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3.申请企业2021、2022年度累计总营业收入总和不超过1000万元。

  4.申请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含4类:发明、实用新型、软著、外观)

  5.租金费用为入驻孵化器后发生。


申报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企业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企业与区级孵化器签订的租赁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6.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上年度支付孵化器场地使用租金的发票及其它支付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8.《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租金扶持项目审核推荐表》;

  9.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式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4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4月21日

 


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单位线下提交资料――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组织审核――社会公示――确定资助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