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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龙岗区软件企业首版次销售奖励扶持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量:6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31/2023-04-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按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扶持项目金额的30%予以配套扶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累计获得该项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龙岗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对于法人企业要求纳税地、统计地在龙岗区;

  (二)本实施细则所指软件企业是指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中第65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持有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企业;

  (三)项目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四)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获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龙岗区有权追回相关款项;

  (五)项目单位提交的有关生产经营数据,如与区统计部门不一致的,以区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六)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登录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平台自动生成);

  (二)营业执照;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2022年度);

  (四)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五)深圳市公布的2021年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项目扶持名单;

  (六)深圳市2021年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扶持金额发票或相关凭证(如银行流水)。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1日-4月30日。

申报流程

  (一)使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qyfw.lg.gov.cn)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密码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资金扶持”——“当前可申报的项目”,选择【“龙岗区软件企业首版次销售奖励扶持”扶持项目】进入申报。企业上传申报资料后,区工业信息化局将组织线上审核等工作,请企业等待线上审核结果。

  企业收到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岗区软件企业首版次销售奖励扶持”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企业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带水印的申报书,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验原件,不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