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龙岗区软件企业成长扶持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量:42 收藏
1.对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龙岗区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2.对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龙岗区首次超过1亿元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一)项目单位是在龙岗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对于法人企业要求纳税地、统计地在龙岗区;
(二)本实施细则所指软件企业是指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中第65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持有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企业;
(三)项目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四)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获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龙岗区有权追回相关款项;
(五)项目单位提交的有关生产经营数据,如与区统计部门不一致的,以区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六)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近两年内只能申报一家;
(九)先获“首次超过2000万元”再获“首次超过1亿元”的企业,以100万为上限补差价。
(十)与“龙岗区服务业企业入库扶持”项目不可兼得。
(一)申请表(登录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平台自动生成);
(二)营业执照;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2022年度);
(四)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1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2023年3月31日-4月30日
(一)使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qyfw.lg.gov.cn)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密码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资金扶持”——“当前可申报的项目”,选择【“龙岗区软件企业成长扶持”扶持项目】进入申报。企业上传申报资料后,区工业信息化局将组织线上审核等工作,请企业等待线上审核结果。
企业收到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岗区软件企业成长扶持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企业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带水印的申报书,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验原件,不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