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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宝安区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量: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26/2023-07-14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支持老旧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每个街道每年选取至少 1个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试点项目,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奖励。整治提升后,将园区产生的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哺”园区发展。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纳税、纳统的企业。申报主体非产权人的,需取得产权人授权申报书。

  (二)改造园区建筑面积达 3 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单位建筑面积年度产值达到每平方米 2 万元以上。

  (三)试点项目经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并经所在街道验收合格。

  (四)园区对外租赁价格不高于市、区统一发布的同类用房租金指导价并在区住建部门完成租赁备案。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6日一7月14日

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27848862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