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宝安区软件园达标奖励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量:69 收藏
对经认定的软件园(楼宇),入驻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的,给予运营主体达标奖励。
1.园区运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2.园区(楼宇)被区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为软件园(楼宇);
3.申报年上一年度园区(楼宇)内规模以上软件和互联网业企业在宝安区的年度合计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7日一7月10日(10个工作日)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6月28日一7月11日(10个工作日)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业务咨询:0755-27848803、27848487。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