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宝安区云上平台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量:3 收藏
对上云上平台的企业,按照平台或工业软件当年度收取费用的30%给予最高5万元的消费券补贴。
一、申报主体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在宝安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在宝安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部分条款适用于区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与区政府或区政府部门有合作协议的事业单位及协会组织。
(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求: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二、消费券兑现条件
(一)服务商应属于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
(二)服务商接受消费券并为消费券申领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
(三)服务商提供消费券及项目服务合同、交易发票、收款流水等凭证材料,申请兑现消费券。其中,项目服务合同金额为该项目总金额,交易发票、收款流水的金额为项目总金额扣减消费券金额后的实收金额。
(一)《服务商上云上平台补贴消费券兑现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证明(银行开户证明需在宝安);
(五)服务商兑现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发票、银行流水等(复印件),收取的消费券(原件)。
(备注:此申报为消费劵兑现环节,需提供领取的消费劵原件,无需再次提供消费劵申领表)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一7月18日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6月29日一7月19日
上述项目为一般项目,按核准类(一般程序)审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业务咨询:0755-27848803、2784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