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量:6 收藏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由建设单位申报,或建设单位牵头联合参建单位(设计、施工、EPC)组成联合体申报。
2.在中国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3.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二)申报项目条件
1.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将与施工图一致的BIM模型文件上传至勘察设计管理系统。实施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后,将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一致的BIM模型文件上传至勘察设计管理系统。
3.申报项目试点应用BIM技术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标准。
4.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用BIM技术提高项目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优化设计、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精确算量、节约资源、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等方面将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5.项目申报的BIM应用预期成果原则上应在2年内(2024年12月前)完成。
6.同一申报单位参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应超过3个。
7.政府投资项目应试点应用国产化BIM软件。
(一)《2023—2024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2023—2024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三)《2023—2024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简称《联合申报说明》),详见附件3。
2024年1月26日前
联系人:成世卿,联系电话:8378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