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宝安区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量:2 收藏
根据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操作规程规定的申报条件,按10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次不超过10万元,其中技能培训类占补贴总额的60%(含)以上。
企业满足补贴条件即可申报,本次补贴将按本年度预算总额为标准,先报先得,发完即止。如果年度额度用完,则提前结束申报,不再受理。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
1.申报单位须是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宝安产业发展导向的区五类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区重点企业;
2.申报企业具有自主培训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企业培训中心(学校),具备与培训工种、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备、师资,有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等;
3.每家企业本年度限申请一次,每名员工申报培训工种不得超过两项。
企业完成培训后,提交申报资料如下:
1.《宝安区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事登记证扫描件;
3.项目培训实施方案(需包含培训场地、培训设备列表及相关照片、师资简介、培训项目教学大纲简介、课程安排等相关资料);
4.参训学员花名册;
5.培训签到表;
6.学员社保缴纳凭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7.学员考核情况;
8.项目培训总结;
9.每个培训项目5-8张现场培训的高清照片(其中技能类培训需包含3张以上的实操训练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一份纸质原件,一份原件扫描件,申报企业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纸质件以 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
从2024年4月10日-8月30日结束
业务咨询:29993050 伍小姐
29991266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