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量:2 收藏
(一)在深圳市区域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具备相关组织能力和资源,能够有效地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工作。
(三)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推动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
(四)大型活动计划举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五)大型活动具有领域代表性、节能减排创新性和广泛影响力。
(六)按照《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一)至(三)项基本条件,申报活动原则上应符合(四)至(六)项基本条件。
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0755-22317020,0755-83244514,邮箱:qihouchu@meeb.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