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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盐田区吸引港澳游客免费游4A级景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量: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08/2024-04-12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申报限制

  (一)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二)符合“吸引港澳游客免费游4A级景区”项目认定标准;

  (三)申请资助的项目需为2024年第一季度符合条件的项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材料准备不齐全的;

  2.申请资助时企业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3.企业申请之日起近两年内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4.申请资助时企业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报材料

  (一)《“吸引港澳游客免费游4A级景区”项目申请表》(单位盖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盖章);

  (三)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4A级景区证明材料(单位盖章);

  (六)港澳居民入园佐证材料(单位盖章);

  (七)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装订,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