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坪山区社区社会组织“创益”计划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量:0 收藏
各社区社会组织向所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进行公益活动申报,经所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组织相关资助单位评审后将对公益活动进行资助(每家社区社会组织资助上限为5000元)。
依法在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街道备案,且申报时未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以及申报时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的社区社会组织。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2日。
(一)社区社会组织申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2日。社区社会组织填写《坪山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报送所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二)街道初审: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由各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活动方案及申报主体初步审核,初审后报送区民政局。
(三)与各爱心共建单位对接,确定资助名单: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与各资助单位对接,确定资助名单。
(四)资助名单公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7日。对评审确定的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签订资助协议: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1日。由资助主体与评审确定的社区社会组织签订公益活动资助协议。
(六)公益活动开展:2024年6月1日-2024年8月31日。社区社会组织按照确定的活动方案和签订的协议要求按时开展公益活动。
(七)总结验收: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社区社会组织向资助主体提交活动签到表、活动照片、活动总结报告、财务使用明细表及对应的各项支出税务发票等资料。
活动申报咨询电话:0755-2882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