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第十三届“深圳知名品牌”审核及评选结果的公示
深圳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了拟认定发布的“深圳知名品牌”;对自2015年4月28日启动的第十三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完成企业申报、社会公众投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现场评审、品牌价值评估和行业专家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审议评选。经深圳市公证处现场公证,确定认定和入选的品牌名单(名单见附件)。
一、第十三届“深圳知名品牌”认定、评选结果:
(一)审核认定“横岗眼镜”为“深圳知名品牌”;
(二)评选产生50个“深圳知名品牌”;
(三)复审通过182个第九届“深圳知名品牌”继续有效;
对18家未获通过的企业,取消“深圳知名品牌”资格;
本次公示期为2016年1月16日至25日。凡对公示品牌有异议者,请将意见反馈至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处地址:福田区华富路南光大厦10楼东侧(上海宾馆北侧)
联系人:王辉、肖浪华
电 话:83689057 、8368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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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