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2016年宝安区工业增加值奖励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实施方案》和《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深宝经促[2016]161号),我局完成了2016年度工业增加值奖励评审工作。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格初审、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现拟对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53家公司给予2016年工业增加值奖励,并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7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我局反映(地址:宝安23区海关大厦809室,27848864,27660706)。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