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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区电子商务载体(企业)认定及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2014年度我区电子商务载体(企业)认定及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共21家企业符合我区电子商务载体(企业)认定条件,30家企业符合专项资金扶持奖励条件。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3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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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