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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福田区第三批)的通知

发表于:2024-02-26 关注 

  关于领取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福田区第三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委托,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根据《深圳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对辖区内认定通过企业发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请附件名单中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领取证书。


  一、领证资料

  请按顺序排列后用订书机装订材料并在材料首页右上角写上序号(附件1名单内“序号”)和公司名称。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本人领取无需提供此项(模板见附件2);

  (二)提供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及手机号码(加盖公章);

  (三)若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证书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领证地点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无需线上预约,到现场取“领取国高证书”号等候领取)。


  三、领证时间

  2024年3月1日14:30-17:30


  四、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755-82918756

  请在上述受理收件时间以外的时间段咨询,发证期间如需咨询请在“2023年认定福田区国高企业群”微信群内提出,若2023年认定企业尚未入群请添加我局工作人员微信“183195227”并注明公司全称,工作人员核实后将邀请进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福田区受理《深圳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内“所在区”为福田的企业。“所在区”以企业申报国高时系统填报的注册地址为准。

  若企业目前注册地在福田却不在名单内,请联系原在区科创局领取证书;若企业已迁出福田但在名单内,请根据以上通知按时前往福田区指定地点领取。

  (二)请企业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三)第一批、第二批领证企业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也请于本通知领证时间段内领取。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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