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

    2020-02-28

  •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企事业单位逐步复工复产,但是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压实各方

    2020-02-25

  •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

    2020-02-24

  • 商务部关于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商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2020-02-23

  •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

    2020-02-19

  •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工作形势需要,指导鼓励各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贴抗击疫情、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地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坚实人力资源服务支撑,现将有关事

    2020-02-18

  • 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把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按照当地统一安排和规定条件,协调复工审核部门加快办理手续,

    2020-02-18

  • 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

    2020-02-18

  •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中央财政和地方陆续出台相关财税政策,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现就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的有关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

    2020-02-17

  •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一、登记网上办理充分依

    2020-02-15

  •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确保城区平稳运行,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措施。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1、延期复工支持。坪山区

    2020-02-14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一、减免物业租金费用(一)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

    2020-02-14

  • 深圳市罗湖区政企共济共战疫情十条措施

    深圳市罗湖区政企共济共战疫情十条措施疫情面前,我们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为共克时艰战疫情、稳企稳岗稳信心,政企一心、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现制定“五个亿元计划”、“五个专项服务”十条措施。一、亿元防疫补贴计划。向辖区中小企业发放防疫物资或防疫补贴,总额不低于1亿元。二、亿元租金减免计划。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和人才住房的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鼓励倡导非国有企业参与减免物业租金行动。租金减免总额不

    2020-02-14

  • 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应急扶持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变化,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帮助新区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与大鹏新区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特制定以下应急扶持措施。一、支持对象注册地、纳税地和主要经营地在大鹏新区,符合市、新区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导向的工业、文化旅游业、住宿业、餐饮业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

    2020-02-14

  • 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和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强化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的服务。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

    202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