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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宝安区科技计划

发布时间:2018-03-21 浏览量:16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18/2021-11-0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分别给予国家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1000万元和省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市科技奖励项目,按照国家、省、市科技奖励奖金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宝安区科技项目配套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三)该单位已承担或参与以下项目之一并在宝安区实施:

  (1)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2)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奖项目;

  (四)项目在申报本项目之日前两年内国家、省、市资助的经费已实际到账。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家、省科技部门签订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或项目立项批复复印件;科技奖励获奖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国家、省、市资助款拨款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交复印件的需验原件,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一项材料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3日。

申报流程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3日。

  申请人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点击“享政策”—“发布部门”—“科技创新局”—“科技项目配套奖励”模块,填报相关信息(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1、附件2),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4日。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29998348、29993710;

  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299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