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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18年深圳市个人创客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量:112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7-21/2017-08-2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通知原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政府,深府〔2015〕46号;《深圳市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深圳市政府,深府函〔2015〕165号;《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规〔2015〕10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深圳市个人创客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内容

  面向创客个人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市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创新创业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申请人须是有依托单位的创客个人;依托单位须是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客空间、孵化载体、高等院校或技工学校。


  四、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联系人:蔡晟、李莜(88127983,88103994)

  (三)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


  五、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六、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经费。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8-04-10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深圳市2018年创客专项资金个人创客项目的公示
2017-09-11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17年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个人创客项目(第一批)的公示
2016-06-02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16年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个人创客项目(第一批)的公示